各学院:
2018年省教育厅继续实施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荆楚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以下简称“荆楚卓越计划”)。现就2018年度“卓越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总体思路
以适应国家战略需求和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导向,围绕人才培养规格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紧密对接的目标,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推动高校与行业企业、科研院所、实务部门建立和完善科教结合、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以及国际合作的协同育人长效机制集聚社会资源投入人才培养,实现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有效对接,加快培养适应和支撑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2018年实施荆楚卓越工程师、荆楚卓越医生、荆楚卓越教师、荆楚卓越农林人才、荆楚卓越法律人才、荆楚卓越新闻人才、荆楚卓越经管人才等7类荆楚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项目建设周期为3-4年。
建设任务与要求
“卓越计划”的总体建设内容及任务按照省教育厅《通知》要求执行。高校与协同育人合作方要共同制定人才培养目标和质量评价标准,共同设计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共同组织教学团队,共同建设实践平台,促进专业链与创新链、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实践环节融合发展,围绕固化协同育人机制、建立人才培养标准、优化课程体系内容、创新教学方式方法、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推进国际化联合培养等7个主要任务进行改革探索:
1.荆楚卓越工程师项目建设重点是服务“中国制造2025”等国家战略,紧密对接经济产业发展,以新工科建设为重要抓手,持续深化和深入开展新工科研究与实践,创新工程教育教学模式,完善多主体协同育人机制,强化工科教师工程实践能力,健全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等工程教育改革,加快培养适应和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卓越工程科技人才。
2.荆楚卓越法律人才项目建设重点是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贯穿法治人才培养全过程,深化教材课程、师资队伍、教学方法等高等法学教育教学改革,强化法学实践教育,完善协同育人机制,积极参与法学院校(系)和法律实务部门双向交流“双千计划”,做强一流法学专业,培育一流法学人才。
3.荆楚卓越经管人才建设重点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经济管理创新人才的新要求,坚持立德树人,深化教材课程、师资队伍、教学方法等教学改革,强化经管类专业实践,完善协同育人机制,培养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三、申报工作
(一)申报对象
2018年度“荆楚卓越计划”的申报范围为全校各专业。
(二)申报名额
2018年拟实施“荆楚卓越工程师”计划项目1个、荆楚卓越法律人才1个、“荆楚卓越经管人才”计划项目1个。
(三)申报条件
1.有与省内规模以上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重点科研单位、相关实务部门联合开展人才培养和专业建设的工作基础。申报时一并报送学校与对方签订的合作协议及其实施成效。
2.实施方案目标明确,路径清晰,措施可行。鼓励高校集中在建设任务的某些关键环节上进行突破创新,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
3.申报高校能为“卓越计划”专业提供专项资金和政策保障,确保建设任务顺利完成。省教育厅将按“先建设、后认定”的方式予以支持。
(四)申报材料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申报要求,认真填写材料,于2018年8月17日前,将《2018年度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荆楚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电子档发送教务处。
联系人:李娜;联系电话:027-68862468;邮箱:63265567@qq.com
附件:2018年度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荆楚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项目申报书
教务处
2018年8月7日
申报表格.docx